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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美国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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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纯甫先生!”曾纪泽眼睛一亮,“前年我曾随父亲见过他一面,是个桀桀大才的人。说起来,记得他是留美回来的吧?好像还跟长毛打过交道,没想到现在是在轩帅的帐下。”

“是留美回来的,而且已经入了籍。”关卓凡笑道,“你说他桀桀大才是不假,不过倒算不上是在我帐下——他今年三十四岁,是以同知的身份候补江苏,在上海的宝顺洋行做事情。这一回,我是为了你来上海,才特意把他给找出来的。”

容闳这个人,名气很大。他七岁时候就随父亲去往澳门,从此一直生活在“海外”,算是络,终于与欧洲和世界的电报网接通,这才顺利地把消息发到了香港,又由香港转到了上海。而几乎同时,第三次发出的信件,也终于越过重洋,顺利到达了利宾手里。

“不来就不来,一来来两份,真正气数!”利宾摇着头苦笑道,“单是花在越洋电报上的钱,就不是小数。”

“小钱,没有什么!”关卓凡兴奋得很,因为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因此急于知道详细的情形,“山度士那边,怎么说?”

“事情倒是办得很顺利。这位山度士,确实是个能干的人——”

山度士像那个时代的许多美国人一样,冲劲十足,但遇到办大事的时候,心思又特别细密。按照利宾所给出的地址和目标,他很顺利的在克利夫兰,找到了那家叫做“克拉克和洛克菲勒”的公司,却又不急于上门,而是先住了下来,花了大约两周的时间,从侧面观察和了解这家公司的情况,了解那位叫做约翰?洛克菲勒的年轻经理。

这是因为利宾给予的指令实在太离奇——“他做什么,我们就投什么”。山度士心想,能得到这样高的评价,倒要看看,这个洛克菲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两周打听下来,觉得很满意,有了几点认识——这个人,最早只是一个一家谷物商行的小伙计,却从拿到第一笔薪水开始,就每月捐出十分之一,给浸信会的慈善用途。他在生意上极为精明,也极为守信,如果你欠他一分钱,他会专程上门来取走,如果他欠你一分钱,也会专程上门来归还。十九岁就拥有了自己的公司,经营上既踏实又大胆,现在在当地,已经小有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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