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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谁才是前辈(求订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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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兔子这么多,但三人却一只也没有猎杀到。

反而被兔子弄的晕头转向,狼狈不堪。

这样一看,冒险者的真实情况果然和小说或者漫画里描述的不同。

战斗素质比李沐然训练出的魔王军差多了。

对比的话,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差距,自己家的魔王军成员反而更符合印象中的冒险者的样子。

除了魔法师的小火球,说E级冒险者就是稍微有些冒险者经验的普通人也不为过。

“可恶的雷角兔,怎么这么难抓。”

怎么说人家也是魔物。

外行抓兔子都很难,更别说会放电的兔子。

对于只比普通人厉害那么一丢丢的冒险者来说,雷角兔还是有些难度的。

当初第一次接触雷角兔的时候,李沐然就觉的这小东西比最开始的白尾更棘手。

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别因为人家弱,就不把人家当对手。

喂,那个动作不对,不能那样做。

李沐然刚刚有了想法,雷角兔就释放出一阵电流,电的男冒险者发出‘啊啊啊啊啊!’的悲鸣。

那可悲的模样弄的其他两人笑起来。

这也唤醒了李沐然第一次被兔子电时的记忆,控制不住的怀念,也跟着笑起来。

只有被电麻的当事人用颤抖的声音抱怨同伴和李沐然看热闹不嫌事大。

“你笑什么。这东西超级难对付。别以为这工作很轻松,不信,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

说的也是。

再让他们折腾下去,鬼知道要忙到多久。

李沐然伸着懒腰,从观众席走到舞台中央。

看李沐然慵懒的样子,三个人忍不住笑李沐然外行。

“不是吧。他是真的想做做看。”

“我们E级的冒险者都拿兔子没辙。他只是个F级的。这家伙完全没有自知之明。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他就是自以为是。连武器都不拿,等下看他被电的死去活来出洋相。”

三人个在一边坏笑着窃窃私语。

正等着看李沐然的笑话。李沐然却很随意的一个猴子捞月,一把把兔子抓住,提了起来。

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李沐然抓住兔子命运的后颈,把手远离雷角兔最强武器的尖角。

雷角兔张开嘴巴撕咬,四肢来回扑腾,角上还不断闪烁着蓝色的电弧。

虽然在殊死挣扎,可惜因为李沐然十分专业的抓法。雷角兔的挣扎并无卵用。

和刚才被冒险者触碰到的情况不同,雷角兔这次被控制的死死的。

看到这神奇的一幕,钢拳的三人傻掉了。

“抓,抓到了。竟然这么轻松就抓到了。”

“竟然不用武器就制服了雷角兔。是,是偶然吗?”

“还躲开了雷角兔的电击我是看花眼了吗?”

李沐然杀死了第一只兔子。

然后估计从施,又抓了一只。

这一次,钢拳的冒险者都意识到,刚才那不是偶然,李沐然很擅长抓兔子。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你对兔子很了解吗?”

李沐然也不瞒着三人。

“其实,我家有养雷角兔,所以我对雷角兔的习性和战斗方式很了解。”

“养雷角兔?你家养魔物?要养来做什么?这个对一般人来说是灾祸吗?这,这个无所谓。原来如此,难怪你抓兔子的动作这么熟练。”

“就说嘛。F级冒险者怎么会在业务上强于E级冒险者。之前做过,那就没问题了。”

三个人又摆出一副释然的反应。

“难得你有个长项,就教我们抓兔子吧。也展现下你在这次任务中唯一的价值。”

“我们这些前辈虚心向你学习,高兴吧。”

“这是值得骄傲的一天。”

放在魔王军里,图羊要敢这样和李沐然说话,他早就死一百次了。

这次也就是李沐然觉得蛮有趣的,还有点想笑,就顺着三人的意思来了。

有一种逗小朋友的感觉。

“抓兔子要提前预判他们的行动。然后从它们视野之外的地方下手。要抓住脖子后面的地方。虽然这样说,但兔子很灵敏,做起来很难。新人徒手抓兔子很容易被它伤到,还是建议用武器,直接杀死。”

李沐然看着三人

棍棒,短匕首,空手。

李沐然叹了口气。

“别过来。想死的话就跟过来看。”

刚才还张口闭口区区F级冒险者,但李沐然放狠话,三个人立刻乖乖等待了。

动也不敢动,大气都不敢出,一个个都是听话的乖宝宝。

李沐然进入旁边的草堆,开启百度云。

拿出三把拼多多上买的铲子,然后再回来。

“用这个吧。”

“这,这莫非是金属武器。你怎么会有金属武器。”

“不,不对。关注点不对。为什么这家伙明明没带行李,却可以凭空拿出金属武器。”

“这个武器看起来很高级的样子。用起来比木棒舒服多了。”

李沐然也不废话和他们解释。

拿起一把铁锹,遵照自己刚才说的诀窍。

等待,观察,找准机会,挥下铁锹。

一铁锹下去,就把一只雷角兔拍晕了。

“好,好厉害!”

李沐然把铁锹分给三人。

“就照着刚才的样子做。”

三个人第一次使用铲子,都好像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一个个兴奋的手舞足蹈。

拿着铲子的三个人都士气大增,刚才被兔子捉弄的丧气一扫而空,全员都再次进入亢奋状态。

学着李沐然的样子,等待兔子出现,然后麾下铲子。

“我,我打到兔子了。好厉害啊。我第一次杀死魔物。”

“别说,这方法真的有效。”

“不不不,最厉害的应该是这个武器吧。没有这个武器,根本不可能顺利的猎杀兔子。感觉比短剑好用多了。明明是没见过的武器,用起来却意外的顺手。我喜欢。”

冒险者们兴奋的大呼小叫。样子就像魔王军开宴会庆祝一样。

小孩子就让他们高兴去吧。

李沐然开始着手料理杀死的兔子。

冒险者工会的说明好像是要把兔角带回去当作完成任务的证据。

兔子骨头和兔子皮也有用,可以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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